网站首页 | 范文大全 | 常用申请书 | 党团范文 | 讲话发言 | 作文大全 | 报告叙述 | 合同范文 | 党建教育 | 入党材料 | 心得体会 |
三晋范文网
  • 购房合同
  • 劳动合同
  • 租赁合同
  • 买卖合同
  • 施工合同
  • 销售合同
  • 工程合同
  • 转让协议
  • 借款合同
  • 您的位置:三晋范文网 > 合同范文 > 施工合同 > 正文 2019-10-13 07:34:12

    【物权的意义】 物权的分类标准及意义

      民法理论上,对物权的概念应如何认识,有着诸多不同的学说主张。

      从法律关系上着眼来阐释物权的涵义,有对物关系说、对人关系说及两方面关系说(折衷说)三种学说。现今学界的主流观点,系采折衷说或两方面关系说。不能因为承认物权关系中含有人对物的关系,就武断的认为其“只见物,不见人”。

      从物权的性质与内容方面着眼而给物权下定义,学者们因在对物直接支配、享受物之利益与排他性三个方面的侧重点认识不同,也有不同的定义。我们赞同两方面关系说和侧重于对物直接支配与排他性的定义,即:物权是指直接支配特定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也可表述为: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可以对抗任何人的权利。简而言之,物权就是对物的排他支配权。

    【物权的意义】 物权的分类标准及意义》由(三晋范文网)整理提供,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Copyright © 2023 三晋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140017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