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牺牲一己之权利,从事国民之义务。
——致叶渊函
2、惟有真骨性方能爱国,惟有真事业方能救国。
——《陈嘉庚公司分行章程》
3、人生于世,除为个人生活企图,更当为国家社会奋斗。
——集美学校二十周年纪念刊
4、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
——第二次国民参政会议提案
5、教育为立国之本,兴学乃国民天职。
——对集美厦大校友演讲
6、爱国始于爱乡,强国必先强民。
——在新加坡同安会馆讲演
7、如果终日只知赚钱,不知救国,纵然发了财,但是做奴隶、做亡国奴,发了财有什么用?——在新加坡福建会馆讲演
8、服务社会是吾人应尽之天职。
——《陈嘉庚遗教二十则》
9、对于国家,当尽国民之责任,凡分所应尽者,务必有以报国家。
——在集美学校秋季始业会演讲
10、我毕生以诚信勤俭办教育公益,为社会服务。
——《陈嘉庚遗教二十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