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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保证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损失和社会影响。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地震应急预案》和《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地震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其中,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分别在国务院和省、市、县(市、区)政府直接领导下实施地震应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采取先进技术,实行科学决定,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镇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2、应急指挥部如下:
指 挥 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成 员:宣传部、民政办、工经委、财政所、国土所、派出所、规划所、卫生院、水利站、粮站等部门和单位。
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部署和要求;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
镇地震宏观信息员定时对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报送市地震局。
2、预警和预防行动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及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做好应震准备。
镇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包括:随时报告震情,组织避震疏散,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全。
3、地震预警级别
地震预警级别依地震紧迫程度分为3个级别:一是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二是: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可能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三是: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4个等级:4至5级地震、5至6级地震、6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次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江苏省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或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所造成的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或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至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至6.0级地震所造成的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是指虽不大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但能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或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4.0至5.0级地震所造成的地震灾害。
地震应急分级权限。IV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决定,Ⅲ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决定,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决定,Ⅰ级响应由国务院决定。Ⅳ、Ⅲ、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地震局。
2、信息报送和处理
镇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情况可越级报告。
3、指挥与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