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推行民主政治、民主管理,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特定如下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1、成立分别以党、政、工一把手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实施和监督医院院务公开工作。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职能处室按照《莒县女幼保健院院务公开目录及责任分工》,明确到人,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是与医院行政管理、卫生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向社会、患者公开的事项
1、规范准则公开。公开医德规范、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2、医疗收费公开。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开收费项目、名称、范围和批准文号;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价格和批准文号等;提供规范、明细的门诊病人收费清单,住院病人费用查询和出院总费用清单;各项收费按国家规定依法管理。
3、管理制度公开。公开病人就医事项,公开诊疗程序和规章制度,公开进行的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手续;公开医护人员诊治权;公开病员入出院、转院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公开手术安排时间,病房空床情况,科室设备,公开病人选择医生事项,公开专家姓名、职称、专业、门诊及会诊时间;公开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程序。
4、公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事项。公开医保制度有关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审批程序以及医保病人转诊的有关规定。
(二)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1、医院管理公开。公开医院的发展目标、长远规划、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投资决策和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公开。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公开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和返还使用情况:公开社会捐赠,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投资收益;公开财务支出,成本核算以及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教学、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等情况。
3、工程项目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含大型修缮)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经批准的邀请投标也要按严格程序办理,不一对一进行。公开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和决算以及审计等。
4、物资采购公开。药品、医疗仪器、设备、公务机动车辆、救护车、计算机、空调机、复印机(纸)、传真机、打印机、电梯、电子监控设备等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大宗办公用品、印刷业务、房屋出租也应实行公开招投标。公开一次性耗材的购进及使用情况。
5、职工奖惩公开。公开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公开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公开医疗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
6、人事工作公开。公开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各科室定编定岗情况,岗位标准;公开卫生各类人员的考核录(聘)用,晋级晋职、任免、奖惩、职称评聘、工作变动;公开各类派出国内外进修学习,大中专毕业生接收的办法、任职条件和推荐人选;实行干部考察公告和任职前、各类先进评选前的公开等。
7、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公开干部和职工的聘任、工资调整、奖金和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及使用情况、职工家属、子女招聘录用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
8、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述职报告、公务接待费、法人经济责任审计和